律师解析:
财政所本身就是按公务员管理的,不是参公事业单位。其业务上由财政局管理;至于行政上,有些省份由乡镇管理,有些地方还是由财政局直接管理,属于县财政局派出机构。
【法律依据】:
《财政局财务管理规定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通过个人工资卡结算,其它支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票及公务卡等支出。
Copyright © 2019- shuaipai.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