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2)合伙人的人数。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合伙协议要件方面,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了具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限与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3、出资要件方面,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4、名称要件方面,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以书面形式签订了合伙协议,有标明“有限合伙”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
3、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人达成有效的书面合伙协议;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规定的其他设立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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