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 二审 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 证据 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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