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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劳动合同必须签底薪吗?

来源:率派财经网


劳动合同需签底薪吗?并非必须,合同约定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高于约定工资是允许的。无工资的合同无效。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双方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报酬、社会保险等。合同需书面形式,格式无具体要求,只要包含必备条款,表达双方真实意愿即可。双方各持一份合同。

法律分析

一、书写劳动合同必须签底薪吗?

并不是必须签底薪,劳动合同签的是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那基本工资是不能作为最低工资标准。而是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各项补贴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情况,用人单位实发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允许的。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最低标准规定,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没有工资的劳动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书写劳动合同格式要求有哪些?

1、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规定薪资待遇,但并不要求是底薪,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对于劳动合同的格式,没有明确的要求,只要包含合同的必备条款,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合适,能够表达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愿就可以。劳动合同签订之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有一份。

结语

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明确薪资待遇,但不一定是底薪。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格式没有明确要求,只要包含必备条款并能表达双方真实意愿即可。合同主体资格合适,双方各持一份合同。劳动者应在正常劳动下获得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用人单位违反标准,劳动者可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包括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护,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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