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上学福利:
引进对象的子女入园(公办幼儿园,下同)、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一至第三类人才子女入园、入学的,可不受区域,按家长意愿选择公办学校就读;
第四至第六类人才子女入园、入学的,在人才引进主体所属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所属县区)内按家长意愿选择公办学校就读。
若引进对象居住地与引进主体所在地不一致的,由两地所属城区协调解决。引进对象子女属高中阶段的,可安排至与原就读学校同等级的学校就读,由市、城区教育部门负责解决。引进对象子女选办学校就读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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